公路局官員才因收賄被判刑3年8月 又查出接受出國旅遊招待11次遭訴

魏姓男子任职公路总局中和工务段期间,收贿并接受招待喝花酒9次,被判刑3年8月定谳;新北地检署另查出魏男涉接受厂商招待出国11次,费用近11万元,依贪污罪嫌起诉。新北地检署。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魏姓男子任职公路总局中和工务段期间,收贿并接受招待喝花酒9次,被判刑3年8月定谳;新北地检署另查出魏男涉接受厂商招待出国11次,费用近11万元,依贪污罪嫌起诉。

检方调查,魏男于民国91年至101年间,担任交通部公路总局第一区养护工程处(已更名为公路局北区养护工程分局)中和段工务员,101年起至107年间升任一工处帮工程司,106年再降为工程员,负责处理中和段发包工程监造业务。

根据判决书,魏男利用监造工程机会,除了要求厂商支付新台币20万元贿赂,还要提供手机、支付资费,并接受业者招待喝花酒,甚至进行性交易。110年被依贪污治罪条例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等罪,判刑3年8月定谳。

检方持续追查发现,魏男分别在99年及106年间办理2项标案时,向另2家业者索取55万元贿款后,帮助业者顺利取得标案款项,因此检方再依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嫌将魏男起诉。

新北地检署继续追查,发现在95年至100年期间,魏男涉嫌接受厂商招待至澳门、香港旅游达11次,费用近11万元,事后帮忙厂商通过验收,取得工程款。

魏男在侦查时坦承犯行,检方今天依贪污治罪条例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不正利益罪嫌将魏男追加起诉,考量魏男已自白且缴回全数犯罪所得,建请法院依法减轻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