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点头自愿被撞」男子冲撞辗压 遭判7年半赔偿1913万

高雄患有精神疾病的林姓男子前年病发妄想「国小同学遭弃尸混凝土车」,开车行经前镇区文林街、新光路口时,突然加速冲撞过马路中的吴男,高雄地方法院判林男须赔偿吴男1913万余元,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患有精神疾病的林姓男子前年病发妄想「国小同学遭弃尸混凝土车」,开车行经前镇区文林街、新光路口时,认为过马路中的吴姓工人向他点头示意「自愿被撞」,便加速冲撞吴男,并辗压、拖行数公尺后逃逸,虽然吴男送医后救回一命,但终生无法行走,林男最终遭依杀人未遂罪判7年半定谳,民事部分,高雄地方法院判林男须赔偿吴男1913万余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在2019年9月15日晚间妄想他的2名国小同学遭人杀害,并被弃尸在混凝土预拌车内,导致林男情绪紧张、彻夜未眠,隔日上午林男开车在高雄市前镇区一带寻找工地及装有「国小同学尸体的混凝土预拌车」,途中还曾多次违规逆向行驶。

林男行经驾车行经前镇区文林街、新光路口时,看到身穿工人服的吴男徒步行经斑马线,林男认为「对方向自己点头示意要让他撞」,竟然就直接驾车冲撞吴男,并拖行、辗压,吴男同事目击惊悚画面,立即报警并通报救护车到场将吴男送医急救。

车祸发生后,林男并无停下车辆,而是驾车逃逸,在行经高雄市小港区沿海二路中钢公司东门口时,经员警拦查并连鸣12枪,才合力制伏拒捕的林男。而吴男多处骨折、膀胱破裂,伤势极为严重,经抢救后虽然捡回一命,但遭医院诊断全身54%失能,终生无法行走、需人照顾。

法官依杀人未遂罪判处林男7年半有期徒刑定谳,并宣告服刑期满后仍需监护5年。民事部分,高雄地院法官认为,吴男车祸后生活遭遇极大不便,由于吴男未婚,生活起居需仰赖双亲照顾,因此加总看护费、劳动力减损、精神慰抚金等,判决林男应赔偿吴男1913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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