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案连署人名册查对会议 户所将设「大量抄写判定小组」

中选会今天邀集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务部调查局及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民政局处长就加强全国性公民投票查对程序及判断原则事项开会研商,会中决议投案连署书有大量抄写情事应予删除、各户所也要成立「大量抄写判定小组」判定是否为大量抄写;另外,涉犯伪造连署的刑事告发,将由中选会统一处理。

中选会说明,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连署有伪造情事者,由户政机关依据户籍登记资料,本职权进行查对,大量抄写即伪造签名,应予删除。

二、户政机关依法查对并填具统计表函报中选会,中选会依法公告公民投票案成立与否,并做成行政处分通知提案人领衔人。

三、查对为行政审查目的在于决定连署是否有效。伪造连署之刑事告发,由中选会统一处理。

四、 大量抄写判定伪造之程序如次:

(一)各户政事务所得组成2至5人「大量抄写判定小组」。

(二)户所人员查对名册时,发现可疑的伪造情事,可依会议决议原则综合判断为大量抄写而予以删除,或交由「大量抄写判定小组」判断。

(三) 综合判断4原则如下:

1、参酌连署前死亡、迁出国外、未曾住过、重复签署、丧失国籍名字不符或改身分证统一编号后仍写原名或原编号等情事,并同考量

2、1册内连续多张签名字迹类似。

3、1册内连续多张笔迹墨色、浓淡相似。

4、签名外观显然可辨识为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