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执行危险职务死亡 慰问金倍增为600万

行政院今天会同考试院修正发布「公务人员执行职务意外伤亡慰问金发给办法」,公务人员执行「危险职务」致全失能及死亡慰问金,自新台币300万元调高至600万元,预计18日生效

这次修正重点包含:公务人员执行危险职务意外致全失能及死亡,慰问金由300万元调高为600万元;公务人员执行一般职务意外致全失能及死亡,慰问金由120万元调高为300万元;增订未住院而治疗六次以下者得发给3,000元受伤慰问金。

所谓危险职务,是指公务人员执行职务时,于使用器具操作、制作、修缮或从事灾害抢救、交通运输、传染病防治等,有较高伤亡或染病风险工作,依通常客观标准,比一般职务更具受伤、失能、死亡危险者。

考试院表示,本办法修正发布后,针对已发生尚未申请或已申请尚未核定发给之案件,依从新从优原则,放宽得依修正后规定办理。考试院说,慰问金的目的在发挥政府即时关怀,及实质照护因执行职务伤亡的公务人员或遗族

根据铨叙部2017年至2019年统计资料,每年平均核定失能及死亡慰问金案件数合计约20件,受伤慰问金约400件,本次修正,预估每年增加支出约7,000万元。

考试院说,支出对于整体政府财政影响相对轻微,且失能及死亡慰问金额度已逾20年未调整,为强化对伤亡公务人员或其遗族之照护,确有检讨调高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