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未帮先结帐 火爆伯挥拳打跑超商店员判拘30天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六旬李姓阿伯超商购物后,不满林姓店员未先替他结帐,竟挥出老拳打人,林员虽有闪躲但仍被打中左眼,随后,李姓火爆阿伯还出言恐吓林员「要把你打死」,吓的林员在向警方报案后,立即离职不敢再上班,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依恐吓危害安全罪他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3万元,缓刑2年。

▲60岁的李姓火爆阿伯到全家超商买东西不满店员未先帮他结帐,竟挥拳打伤店员吓的店员立刻离职。(示意图资料照片与本案无关)

60岁的李姓阿伯在102年9月18日中午12点20分,到台北市中正区爱东路112号全家便利超商内买东西,在拿取所需物品柜台结帐时,林姓超商店员正为另一名顾客结帐,阿伯因不满林姓店员未能先帮他结帐,突然出老拳打林员,林员虽闪躲却仍被身手矫健打中左眼部位,造成左眼下眼脸瘀伤及左眼前房隅角回缩并前房出血。

阿伯在打人后仍不收敛,再放话恐吓林员「要把你打死」才结帐离去,林员随即报警,并在制作笔录后,因心生畏惧立刻离职不敢再上班,全案北检在侦办后依恐吓起诉李姓阿伯。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时,李姓阿伯坦承动「挥」了被害人一下,愿意以2万元与被害人和解,而被害人人也愿意接受并就伤害撤告,法官在审酌阿伯动机、知识程度及犯后态度情节后,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他拘役30天,如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