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國人收養 學者:可借鏡國外減稅、補貼、育嬰假政策加持

近年收出养儿童风气虽然提高,但愿从国外远道而来收养儿童的人,却比国内「自己人」来得多,学者直言,这是警讯,国内对收养的支持及鼓励不足,可借镜国外透过减税、经济补贴及育婴假等,带动收养风气。

卫福部社家署统计,去年完成202件未成年儿少非血缘收出养,国内102件、国外100件,今年1至6月已有112件,国外66件高于国内46件。

天主教福利会执行收出养任务40年,出养到国外案例以美国占最多,其次是荷兰、瑞典,也努力维护手足共同收养原则,曾完成3兄妹、4兄妹一起出养到美国同一家庭的超级任务。

收出养服务中心主任杨淑宜分析,国内收养人偏好3岁以下孩子,若孩子本身有健康问题或原生父母有特殊背景,将增加在国内出养难度,媒合国外收养人成为重要途径,「不少养父母支持孩子回台湾寻根,胸襟让人感动」。

曾有一名未满1岁便出养到荷兰的毒宝宝,青少年阶段在养父母陪伴下来台寻亲,社工居间安排下到监狱办理会客,母女俩透过社工翻译交谈,会面后,生母认为当初出养孩子的选择是正确的,孩子也理解妈妈当时有困难。

「出养孩子是国家的事,不是个人的事。」师大社工系兼任副教授赖月蜜说,政府应思考制度是否对国内收养人支持不够;瑞典做法值得台湾借镜,不论多大的孩子出养到瑞典都视为刚出生,收养父母可申请最长480天育婴假,让收养父母有足够时间好好照顾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