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财政部鼓励「防疫照顾假」照给薪 企业可加成折抵营所税!

财政部表示,雇主在「防疫照顾假」照给薪,报税时可加成折抵营所税。(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陈依旻/台北报导

为控制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扩散,中小学开学延后至25日,考量照顾需求,政府规定有3类家长可向雇主申请「防疫照顾假」;财政部今(3)日表示,若雇主在员工请「防疫照顾假」的期间仍照常给付薪水,报税时可加倍减除营所税。

财政部去年为了鼓励企业给予员工休「防疫照顾假」仍能拿到薪水,向企业祭出租税奖励优惠,若雇主因防疫照顾假给薪所支出的薪资成本,在报税时可加倍减除营所税,相关优惠纳入纾困条例第四条。

财政部举例,如果该员工休「防疫照顾假」,但是当日薪资仍有领薪3000元,到隔年企业申报营所税时,就可以抵减6000元。

针对这波「防疫照顾假」是否还适用纾困条例第四条?财政部官员回应「条例施行期限到6月底,所以还适用」,雇主在员工请示「防疫照顾假」之后,依旧照常给付薪水,仍可在报税时加倍减除营所税。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日宣布,高中职(含)以下学校开学日延后4天,为因应延后开学,劳动部表示,2月18日至2月21日这段期间,若劳工朋友有照顾12岁以下学童需求,可向雇主提出「防疫照顾假」的申请,但雇主不得不准假,也不可视为缺勤全勤奖金理由,也不得影响到该员工的考绩或以相关理由将员工资遣,但也并未强迫雇主给薪。

▲财政部表示,2月18日至2月21日这段期间,员工若申请「防疫照顾假」,雇主若照给薪,可加倍折抵。(图/取自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