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中小企业加薪 经部:营所税扣抵3成

▲张家祝认为,「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36条之2修正草案」若通过,可望带动全台3分之1(约43万家)中小企业加薪。(图/资料照片)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经济部12日表示,行政院院会通过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正草案,未来我国中小企业若替员工调薪,加薪金额的130%,可望自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中扣除(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多扣抵3成),估计可带动全台3分之1(约43万家)中小企业加薪。

经济部长张家祝指出,「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36条之2修正草案」已获行政院院会通过,接下来要送入立法院审议,希望可在下个会期过关。他解释,这项草案适用于全台中小企业,加薪适用对象是本国籍基层员工,所谓基层,意指经理级以下」员工。

张家祝说明,修正草案所规划内容,是在景气指数达一定情况下,针对中小企业每年法定基本工资调整以外的调薪金额,给予130%的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扣除优惠,使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多扣抵3成,也就是「加薪100块,可抵减130块。」

我国中小企业总数约130万家,占全台企业总数9成以上。张家祝期待,在「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36条之2修正草案」获立法院通过并实施后,可带动3分之1中小企业加薪。

「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36条之2修正草案」资料举例若某中小企业本国籍现职基层员工年度薪资总额为500万元,该企业当年度调薪20%(100万元),其中8%(40万元)为法定基本工资调整,其余12%(60万元)乘上130%后是78万元,因此该公司当年度可自营利事业所得额中扣除的金额,共(基层员工年度薪资总额500万元+法定基本工资调整40万元+法定基本工资调整以外调薪金额(乘130%)78万元)6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