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光署解释「禁团令」法源 民众党立委轰「硬拗」:令人喷饭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17日抨击,当年观光局发布的「禁团令」竟然只是配合中央疫情指挥中心办理的通知,呼吁政府不要刁难旅游业者。在桃园机场出境管制区内,旅客正前往登机门。(范扬光摄)

旅行社组团赴陆的禁团令遭质疑没有法源依据,观光署稍早回应,禁团令是依据「发展观光条例」以及「旅行业管理规则」办理。民众党立委黄国昌今晚在脸书发文炮轰,民进党政府还记得「法治国原则」吗?看守内阁现在是把治国当成儿戏吗?「如此的硬拗,真的令人喷饭。」

黄国昌说,今天早上,行政院长陈建仁率领行政院团队到党团礼貌性拜会,他特别针对近日以来引发民怨沸腾的「中国旅行禁团令」法律基础究竟为何,提醒陈院长,我国是民主法治国家,针对限制人民权利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授权基础,交通部、陆委会应妥善向社会大众说明,而不是如同中国大陆北京当局,上面的说了就算。

黄国昌指出,虽然陈建仁说回去会尽快了解,但看完稍早交通部回复党团的公文和观光署对外发布的新闻稿,真的令人失望透顶。

黄国昌指出,交通部回复党团的公文以2020年政府因应Covid-19所颁布的禁团令作为说明,强调迄今未解除禁团令。这种说法,他早上已经说过,根本禁不起检验,中央疫情指挥中心都早已解编、Covid-19也早已降为第四类法定传染病,交通部到底在说什么?法源基础何在?说清楚很难吗?

黄国昌说,或许是意识到前开说法根本禁不起检验,傍晚交通部观光署又匆匆发布新闻稿,以《发展观光条例》第53条第1项、《旅行业管理规则》第49条第19款,做为禁团令的法律基础,认为组团赴中之经营行为「损害国家利益」。

「如此的硬拗,真的令人喷饭。」黄国昌指出,《发展观光条例》第53条第1项系以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作为违反评价规范之事后处罚依据,如何作为主管机关发布禁止命令之依据?交通部援引《旅行业管理规则》第49条第19款,更是让人深感不知所云。

黄国昌痛斥,依法行政很难吗?民进党政府还有把「法治国原则」放在眼里吗?如此重大的政策限制人民基本权利,造成人民严重的损失,政府先是法律基础说不清楚,之后说法又一日数变,看守内阁现在是把治国当成儿戏吗?陈建仁昨天的自省是出自真心,还是只是在演戏?

他说,更可笑的是,民众党柯文哲先前质疑禁团令的法律基础,要求政府讲清楚。民进党立委钟佳滨马上出来泼粪,宣称禁团客赴中是基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大酸柯没有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放在脑袋里才会有这样的论述。「请问民进党钟大委员,您到底是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哪一条,可以说清楚吗?现在被行政院洗脸成这样,要不要出来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