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密干政+收贿 朴槿惠改判20年
南韩首尔高等法院10日更审前总统朴槿惠的「闺密」干政案以及收受国家情报院特别活动经费的贿赂案,2案合并判处朴槿惠20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至最高法院。这次判刑远低于检方求处的35年徒刑以及二审时的30年徒刑。
去年8月二审时,朴槿惠因为亲信干政案被判有期徒刑25年、罚金200亿韩元(新台币4.9亿),国情院收贿案则被判有期徒刑5年、追缴27亿韩元(新台币6600万)。朴槿惠不服上诉,最高法院「大法院」认为,朴槿惠在干政案中涉及的收贿部分,应该跟其他犯罪分开审理。至于收贿案,二审裁定朴槿惠挪用公款和收贿罪名不成立,大法院则认为应该成立,因此两案都发回更审。结果,朴槿惠刑期足足少了10年。
不过朴槿惠从2017年10月就抵制所有庭审,这次一样也没出庭。针对收取国情院贿赂一案,朴槿惠被判处15年徒刑、罚金180亿韩元(约新台币4.8亿)。滥权放任闺密干政则被判处5年徒刑、追缴35亿韩元(约新台币8600万)。朴槿惠仍可上诉至最高法院,若放弃,意味官司定谳结案。
朴槿惠现年69岁,2017年3月因亲信崔顺实干政被弹劾下台。随即因三案而吃上官司,分别是,亲信干政案、收受国情院贿赂案、干预新世界党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