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检要求重判12年! 三星少主李在镕涉嫌行贿朴槿惠

韩检要求重判三星少主李在镕12年。(图/路透社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南韩三星集团副会长李在镕因卷入前总统朴槿惠的「闺蜜门」丑闻而被审讯,根据《韩联社》报导,南韩检方今(7)日对他求处12年徒刑法院预计于27日宣判。现年49岁的李在镕自今年2月就被羁押,他的罪名包括向朴槿惠行贿和向其闺蜜崔顺实捐款,以争取官方协助三星集团子公司并购。

根据韩国亚洲经济》报导,当地时间下午2点,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李在镕和4名前三星集团高级主管进行公审。特检组考虑到李在镕等人否认嫌疑,加上该事件为「闺蜜门」的核心,因此向法院要求判处重刑。另一方面,辩护律师团认为,特检组的调查不合理,也没有直接证据指向罪名,预计将做出无罪辩护。不过特检组表示,根据相关人士证言和间接证据,就足以证明李在镕有行贿嫌疑。

▼「闺蜜门」丑闻爆发后,总统朴槿惠在演说中向人民道歉。(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李在镕先前为解决集团问题,向崔顺实女儿马术训练提供支援,也向「Mir财团」与「K-Sports体育财团」捐款,涉嫌行贿433亿韩元(约新台币11.5亿)。李在镕自2月28日被独立检察组起诉后,正式审判自4月7日起到终审判决为止,一共进行了53次审判,期间共有59名证人出席。朴槿惠作为最后一位证人,最终拒绝了传唤。朴槿惠也因「闺蜜门」风暴去职受审。

李在镕的辩护律师团认为,特检组没有直接证据指向行贿罪名,预计将做出无罪辩护。(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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