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少主李在镕行贿案今二审宣判 检方要求加刑至12年

南韩三星电子副会长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在镕(中),因行贿等5项罪名一审被判5年监禁。(资料照/美联社)

南韩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因行贿等5项罪名全部成立,一审遭判5年监禁,由于李与检方都提起上诉,首尔高等法院预订今(5)日做出二审判决,检方要求将刑期加重至12年。韩媒认为,李在镕行贿案与前总统朴槿惠密切相关,这场判决可能将影响朴案审理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去年8月一审裁定,因行贿、挪用公款、非法转移资产、隐匿犯罪收入,以及作伪证等5项罪名全部成立,判处李在镕5年监禁。南韩特检组在一审中主张李在镕向朴槿惠的「亲信崔顺实承诺及实际贿赂433亿韩元,以换取官方给予2015年三星集团旗下两家子公司合并案的方便。

根据韩媒报导,一审法官裁定李在镕与朴槿惠间确实存在默许的请托关系,但认为检方指控金额中,只有72亿韩元是贿款,判处李在镕5年监禁,其余三星高阶主管遭判2年半至4年不等。检方在二审中要求对李判处12年监禁,另外4名三星高管分别判处7年至10年监禁。

在二审过程中,特别检察官朴英洙指出,「这是一桩官商勾结的典型案例」,李在镕为继承经营权贿赂总统及其亲信,具体事证包括为崔顺实购买顶级赛马,非法赞助为崔顺实牟取私利的基金会,却美其名为回馈社会,这是对所谓「企业慈善事业」的亵渎。检方也向法庭提请追回被转移到境外的78.9亿韩元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