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鸡排是否构成贿选有争议 谢龙介:改祭品抱歉不送鸡排了!

国民党台南党部主委谢龙介发表声明,如果认定发鸡排有贿选的疑虑,那他决定更改祭品。(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国民党台南市党部主委谢龙介,12日深夜针对执政党对「鸡排祭品文」的说法指出,他个人给予尊重,如果认定发鸡排有贿选的疑虑,那必须避免被转移焦点,「韩国瑜要干净的赢」所以他决定更改祭品,只能对等吃鸡排的朋友说抱歉了。

谢龙介说,如果韩国瑜没有赢到90万票,只赢89万9999票以下,他个人就捐出30万元给弱势团体公益,不给国家机器有转移焦点的空间,要让韩国瑜干干净净的赢。

据了解,谢龙介日前在受访节目发下豪语,认为2020大选韩国瑜不只会逆转胜,还会赢蔡英文90万票以上,只要差1票,就要在北中南三地各发900份鸡排。

不过台南地检署9日发新闻稿指出,近来民间常有类似「某某人若当选送鸡排」之「祭品文」,并透过传统社群媒体散播,台南地检署指出,发送鸡排者是否构成上述投票行贿罪,领取鸡排之选民是否会因此构成上述投票受贿罪,仍须就具体个案,审酌有无对价等相关事证认定,并非庆祝行为就不涉贿选。

台南地检署指出,有关媒体报导,有查贿人员指出「某某人若当选送鸡排」,系庆祝行为,不涉贿选,针对此一说法南检澄清说明如下: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及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88条,有关贿选行为之构成要件,系对于有投票权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约期行使投票权或为一定之行使者,简言之,即贿选者系以贿赂或不正利益为诱因,希望有投票权之选民在此种贿赂或不正利益之诱惑下,动摇或影响其将手中选票投给某位候选人,或不投给某位候选人。

南检表示,贿选者如有上开行为,则会构成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及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之投票行贿罪,选民如有上开行为,则会构成刑法投票受贿罪,因此,是否该构成投票行贿或投票受贿罪,须视贿赂或不正利益与选民投票行为之连结程度,即有「无对价」等要件,就个案综合判断之。南检说近来民间常有类似「某某人若当选送鸡排」之「祭品文」,透过传统或社群媒体散播,发送鸡排者及领取鸡排者否会构成投票行贿或受贿罪,仍须就具体个案,审酌有无对价等相关事证认定,不是此种行为概属庆祝行为,而不涉及贿选,请民众注意勿触法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