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水淋脸再一刀杀死夫!法官不认「被长期家暴」 判囚14年定谳
▲台南市杀夫命案,王姓女子被依家暴杀人罪判刑14年定谳。(图/记者林东良翻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南市王姓妇人疑似不堪大7岁的丈夫经常对她家暴,2022年6月间,趁丈夫熟睡时,先以热水浇淋他的头脸。丈夫痛醒,与妻子扭打,妻子抓起一旁的水果刀刺入丈夫右胸,丈夫不治身亡。一审法院将王女判刑13年,二审加重改判有期徒刑14年。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12日驳回上诉定谳。
案发时33岁的王姓女子,与大7岁的陈姓丈夫在2019年结婚,2人育有一子,居住在台南市东区某公寓五楼。本案判决指出,陈男长期对妻子家暴,案发前几天,陈男又在对王女动粗,王女怀恨在心。案发当天凌晨5点多,丈夫仍在熟睡中,王女烧开水后,持装有滚烫开水的热水壶,朝丈夫的头脸淋下。
丈夫当场痛醒,还因此身上受有20%的二级烫伤并横纹肌溶解症。丈夫随即追打王女,拉住王女头发,王女摔倒在置物箱旁。顺手抓起置物箱上的水果刀,朝丈夫的右胸刺入。这一刀刺穿横隔膜、肝脏及肠系膜,刺破下腔静脉,丈夫左右侧血胸、气胸(左右肺塌陷)、大量出血。丈夫跑到阳台求救,将刀子拔出后丢入社区中庭,邻居听闻哀嚎、求救声,赶忙报警。警方到场后发现丈夫跪趴在阳台高呼救命,随即紧急送医,但最后仍不治身亡。员警当场询问王女,王女坦承自己犯案,遭警方逮捕。检方最后依照「家暴杀人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王女坦承犯案,但辩称自己长期遭到家暴,累积许多怨气,而当时没有杀害丈夫的意思,只是想教训他,但之后丈夫痛醒追打她时,因为被抓住头发,害怕丈夫持续攻击,情急之下才会抓起刀刃反击,目的是要吓阻丈夫。但因凌晨时天色昏暗,又没有开灯,当时又是害怕而闭眼刺入,无法分辨刺入的部位、力道。此外,丈夫被刺入后还到阳台求救,但自己都没有继续攻击的意思,显然并无致丈夫于死地的意图,请求法院改论以刑度较轻的伤害致死罪。
但一二审法院均认为,王女攻击的是致命部位,另外攻击力道猛烈,整把水果刀全都刺入被害人身体内,确实具有杀人故意。而法院也不认为王女是长期遭到家暴的妇女,身心并未出现太大的异状。因此一审将王女判刑13年,二审更加重改判有期徒刑14年。全案在上诉,最高法院12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