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 鄭銘謙:人民不配合就處罰非常不妥

法务部长郑铭谦今天表示,立法院调查权行使,只是补充性权利,且必须根据司法院释字第585号,也须与立院职权有重大关联,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老百姓如果不配合,就恣意处罚,「我们非常担心会引起社会不安,是这部分非常不妥之处」。

卓荣泰今天继续就行政院针对国会职权修法移请立法院覆议案,率领相关部会首长赴立院全院委员会进行说明。

民进党立委黄捷质询时,列举国民党立委徐巧芯「答复不得超过质询范围外」、国民党立委吴宗宪「透过判例来建立」、台北市长蒋万安「备询者不能反问质询者」,以及民众党立委黄国昌「不能凶官员」,她询问卓荣泰「何者才是反质询的定义?」

卓荣泰回应,他真的无法定义。

黄捷指出,答案是以上皆非,因为上述4个人说法彼此矛盾,连国民党对于什么叫做反质询,到现在也无法统合一个共识,全世界史无前例的反质询,就在台湾,还生不出一个定义。

黄捷接着问郑铭谦,蓝白先前联手通过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46-2条跟第47条,两条是扞格,未来如果有用到,哪一条要先适用,出现这么大的矛盾,要如何执行。

郑铭谦表示,立法院的调查权行使只是一个补充性的权利,且必须要根据司法院释字第585号,需要跟立法院职权有重大关联,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老百姓如果不配合,就恣意的处罚,这部分他们非常担心会引起社会的不安,是这部分非常不妥之处。

郑铭谦说明,立院职权行使法第46之2条是规范调查权不得逾越调查目的、事项与范围,但是在第47条,要求政府机关、法人团体及社会关系要提供资料、档案,还要提供复本,并有一些处罚,第47条已逾越到监察权,不只可以做行政调查,甚至可以对人民、官员等,若不配合就可以裁罚,还能按次处罚到屈服为止。

黄捷指出,蓝白通过的立院职权行使法就是四不像的拼装车,一条之隔,适用范围却是打架的。

郑铭谦强调,有严重侵害及违反权力分立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