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孝女想送爸爸iPhone 6 狼骗「做爱就送2支」不算性侵

▲涉世未深的国三少女,误信「做爱换2支iPhone 6」。(图/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15岁国三少女,为了买iPhone 6送爸爸当生日礼物,并赠予男友,4月初透过脸书认识一名林姓男子对方要求「用身体交换2支」。隔天,两人相约在公厕发生性关系,完事后林男借故落跑,少女怒告性侵及诈欺;新北地检署认定,两人是性交易,且少女谎报年龄,不构成性侵害。

住在新北市的22岁林姓男担任粗工,今(2016)年4月在脸书上诓称卖iPhone,并透过乱枪打鸟模式私讯多名女网友,成功吸引到长相甜美、缺钱又想买iPhone 6的15岁国中少女。林男表示,愿意免费赠送2支iPhone 6,只要少女「做爱换」;4日凌晨2时许,两人约到公厕发生性关系,林男再以上车拿手机理由,随即搭车落跑。

少女不堪受骗,惨遭「白嫖」没拿到手机,向家人哭诉后决定告林男强制性交、与未成年少女性交、诈欺。林男到案后坦承欺骗,没打算赠送iPhone 6,并辩称两人是性交易。新北地检署认定,少女「献身」是自愿的行为,且她脸书上年纪写着16岁,性侵部分不起诉;但林男利用少女想送礼物的心理,以iPhone 6为诱饵诈骗,依诈欺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