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新寿受惠 老房产收益达高标 为新不动产拉一把

这项政策对早年就买入大量不动产的国泰人寿、新光人寿等有较大助益,因此早年买入的不动产价格较低,出租后收益率都会远高于现在保险局的「高标」,即年化收益率要达2.095%,群组化管理后,「整包」不动产年化收益率可能3%以上,若其中一、二栋因租户到期而没有2%收益率,也可由老不动产支应,不用马上申请改善。

但若寿险公司比较多是近几年才购入的开发型不动产,则可能都还不符合五年(60个月)达标,都还要个案认定、逐案申请,那群组管理的帮助可能就不大。

且保险局这次重新订定不动产管理办法,将现行函令升级为办法,如投资素地10年内不得移转,投资自用不动产五年内不得移转、二年内即时运用且有收益,出租率必须达60%以上等都没有改变,即13年来的不动产投资紧箍咒并没有打算放宽,依旧不乐见寿险资金大量进不动产市场。

但寿险业者也表示,近来商用不动产市场价格已高,近来大家投资速度的确有放缓,也没有主动争取放宽法规的意思。

金管会新办法中延续现有规定,在2012年8月24日之前取得的不动产,收益率门槛是基准利率加2码;2012年8月24日之后到2012年11月18日当天买的不动产,收益率是基准利率加3码,再2012年11月18日之后到现在买的不动产则是加5码,纳入群组者平均投报率要高于加计5码的门槛,保险局并没打算调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