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机要费除罪化 蓝绿今交锋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排审国务机要费除罪化相关条文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费鸿泰(左)与立委赖士葆(右)炮轰,这明显在帮前总统陈水扁脱罪。(刘宗龙摄)

攸关国务机要费除罪化的《会计法》第99-1条文修正草案,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15)日排案审查,国民党团昨批评绿营是在为前总统陈水扁脱罪。提案修法民进党立委蔡易余则表示,特别费与国务机要费性质一致,既然特别费已经除罪化,有必要修法让法规一致化,并非替陈水扁除罪化。

国民党团昨炮轰,绿委蔡易余提案修法将溯及既往,明显是在为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除罪化,蓝委开呛蔡英文总统,有种就直接大赦,这才是正道。

蔡易余等16人提案指出,有鉴于国务机要费由来可追溯至民国40、50年代,当时分为「机要费」与「特别费」二笔,60年代则合并称为「国务机要费」,显见「机要费」与「特别费」的性质相同。2011年时,为避免修法困难,故刻意排除国务机要费,然却造成诸多不公,甚而波及奉上级命令办理的承办人员

面对国民党质疑修法是帮陈水扁脱罪,蔡易余表示,当初修法时,国民党把特别费除罪化,主要原因是前总统马英九被起诉,连前副总统吕秀莲也在内,显然是横跨蓝绿历史共业,但国民党当时为修理陈水扁,刻意排除国务机要费修法,仅通过特别费除罪化。

蔡易余说,法规不该因人设事,应该要一视同仁,修法并非为陈水扁除罪,而且扁的国务机要费案在更一审是判决无罪,最高法院发回,预测未来无罪机会很大,既然法制上国务机要费与特别费有同质性,理应把法规一致性,不该留着羞辱人。

据转述,柯建铭昨在民进党中常会报告指出,国民党团曾说要处理国务机要费,现在又反悔,柯认为,国务机要费跟特别费一样都是属于历史共业,都应该予以处理,也是民进党该处理的时候,民进党团不会因为国民党团呛声就不处理,希望财政委员会能够顺利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