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机要费除罪 今立院闯三读
攸关前总统陈水扁国务机要费除罪化的《会计法》修法今将审查,图为上月审查《会计法》修法时,朝野立委爆发激烈冲突。(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院会今天审查关系前总统陈水扁国务机要费除罪化的「会计法第99条之1修正草案」,蓝绿恐再度上演冲突,绿营靠人数优势预计可顺利三读。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强调,国务机要费是历史共业,是蓝绿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修法也是彰显转型正义。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则呼吁,疫情期间不该在此时强行通过,且国务机要费不该比照特别费。
蔡易余等16名绿委提案「会计法第99条之1修正草案」,要在条文增列「机要费」3字,此举关系国务机要费是否除罪化。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上月审查修正草案,蓝绿爆发肢体冲突,尽管在野强烈反对,民进党仍凭人数优势,把草案强势送出委员会。
柯建铭表示,国务机要费和特别费是一样的,1949年以「特别费」科目编列,作为总统行使宪法职权之用,1952年扩及到5院院长、地方首长等,国民党之前修法特别费已除罪化,超过6000名公务员都能用特别费,前总统马英九也已解套,却独漏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
他说,2008年11月11日陈水扁被戴上手铐,步出特侦组高举戴着手铐的双手大喊「政治迫害」,这对陈水扁、民进党而言是奇耻大辱,这段历史需要被平反,基于宪法平等原则,国民党无须逢扁必反。
曾铭宗指出,正值疫情高峰,民进党想要趁乱通过,时机点不合宜;而国务机要费和特支费法律性质不一样,基本上是完全不同,不能比照。
他强调,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有超过1亿元是检调认定不法使用,且只有陈有这种状况,不能比照特支费除罪化,基于时间点、法律性质以及检调认定不法,呼吁民进党不能在此时强行通过。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昨天则痛批,修法就是为一个人修法,国务机要费除罪化就是陈水扁除罪化,且特赦是免刑不免罪,蔡英文总统有种就用总统职权「大赦」,或民进党干脆修赦免法,让国家元首涉及贪污案服刑若干年后可免除所有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