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将审国务机要费除罪化 郭国文:不是为扁案脱罪

▲前总统陈水扁。(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15日排定审查会计法条文修正草案因事国务机要费除罪化,遭国民党批评是为前总统陈水扁脱罪。对此,财政委员会召委、民进党立委郭国文表示,国务机要费除罪化并非为扁案脱罪,主要是因为政府部门的特别费已除罪化,没道理国务机要费不能除罪化。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15日将审查民进党立委蔡易余等人所提《会计法》第99条之1条文修正草案,由于触及国务机要费除罪化议题,国民党立委赖士葆等人质疑这是针对性立法,扬言绝对反对。

根据蔡易余所提《会计法》修正草案,主张民国95年12月31日以前各机关支用的机要费、特别费,其报支、经办核销、支用及其他相关人员财务责任均视为解除,不追究行政民事责任;如涉刑事责任者则不罚。

对此,郭国文受访时表示,国务机要费除罪化并非为扁案脱罪,主要是因为政府各部门的特别费已除罪化,没道理国务机要费不能除罪化,这是为了制度公平性,目前已获得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的同意。

▲民进党立委蔡易余提出《会计法》修正草案。(图/记者李毓康摄)

民进党立委许智杰认为,总统国务机要费与部会县市首长特别费是一样的概念,这不是针对陈水扁一人,过去包括前台北市长马英九、陈水扁都一样,未来不管国民党或是民进党的总统都一样,就是要建立一套长久公平一致的标准,希望国民党也一起支持。

民进党立委郑运鹏则说,国务机要费案很特别,是当年陈水扁与马英九政权交替时最有名的案子,但却是罪行最轻的案子,到更一审判决时已经没有贪污重罪,只有伪造文书,和外界认知差距很大。

郑运鹏指出,国务机要费案缠讼多年无法判决,特别的地方在于只有总统的特别费叫国务机要费,其他首长叫特别费,所以修法的确也会是针对一个案子。

郑运鹏说,他长期主张扁案应该透过特赦处理,也认为这么重大政治指标的修法,不太可能透过表决的方式处理,希望各党可以放下过去的对立仇恨,能够在共识之下合理修法,让扁案可以在第十届终结这段政治纷争

郭国文表示,他将尽力与国民党立委沟通,希望届时在财政委员会能够审查顺利,呼吁大家透过对话讨论,不要一直联想到扁案。

新光医院前副院长黄芳彦今年1月28日在美国加州身亡,由于涉及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柯建铭当时受访时表示,黄芳彦从来不介入政治事务,就连自己的朋友也很少,这是他独特的风格

柯建铭强调,国务机要费本身就是特别费,早就应该除罪化,「全国所有人的特别费都除罪化,只剩下国务机要费,只是因为是总统府的特别费而改名」,民进党团也已经提案,希望本会期能够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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