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一女被他「袭胸摸下体」 赤脚狂奔5min找妈妈…6年后沦酒店坐台

小莉国一时遭到妈妈男友性骚扰,几年后被社工发现在酒店当坐台。(示意图/Pixabay)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南少女小莉(化名国中时曾遭妈妈男友闯入房间揉胸摸下体,受辱气愤的她赤脚逃出家门狂跑5分钟,找到在朋友家的妈妈后崩溃大哭,想提告却被妈妈哭求不要而作罢。几年过去,未满18岁的小莉在酒店坐台被查获,才向社工透露妈妈男友的恶行,还因此变得「很讨厌男人」。台南高分院依加重强制猥亵罪萧男4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莉从国小3年级便和妈妈一起住在交往中的萧男,位于台南市租屋处的家中。2013年7月一天晚上11点多,小莉的妈妈去到朋友家,留下她和萧男单独在家;升上国中的小莉当时人在2楼房间睡觉,被闯入的萧男强行拉往对方的房间,但她说要上厕所,到厕所后就被强脱下牛仔长裤胸部和下体都被强行抚摸。

▲台南高分院驳回萧男上诉,但该判决仍可接受上诉。(图/记者林悦摄)

小莉一路挣扎到楼梯口,之后挣脱下楼,穿好裤子后就到妈妈在的朋友家中告知此事,却被妈妈哭着哀求不要告发男友而作罢,甚至因为健保卡在妈妈手上,还被阻止不能去验伤,不过之后她再也没有回到萧男住处。数年过去,未满18岁的小莉在声色场所坐台陪酒被查获,才全盘托出萧男的可恶往事,还说从那之后就变得「很讨厌男人」。

萧男辩称,当时只是看到小莉在楼梯口重心不稳,才上前搀扶对方,可能因此被误会,但没有性骚扰对方;作证的妈妈友人也说,小莉当晚来到家中时衣着完整,虽然嚎啕大哭,但没听到她提起受伤,也没见到她身上有伤。法官指出,以常情判断,正值注重形象的国中少女,不会赤着脚跑上5分钟的路程找妈妈哭诉,加上萧男证词反复不足以采信,因此判处萧男加重强制猥亵罪4年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