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日报非政府捐助财团法人 教育部上诉遭驳回确定

最高行政法院判决教育部败诉确定,国语日报不是政府捐助的财团法人。(本报资料照片)

教育部在2017年作成处分,认定「国语日报社」是政府捐助的财团法人,国语日报不服,提告请求撤销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国语日报成立时,财产未超过一半来自政府,并非政府捐助的财团法人,撤销处分。教育部不服提上诉,昨遭最高行政法院驳回确定。

对于官司败诉,教育部终身教育司长李毓娟表示,由于才收到判决,必须跟长官报告,再与委任律师讨论后,才能决定后续怎么处理。

国语日报代理董事长孙庆国则表示,感谢司法公正审判,国语日报不是在为政治服务,而是要为儿童教育而努力。未来,国语日报将改变及转型,更符合儿童的需求,同时也会走向数位化,以在媒体市场更有竞争力。

本案是因教育部为厘清国语日报社是否具政府捐助财团法人性质,以进行后续监督管理,教育部基于主管机关权责,经行政调查后,在2017年9月5日作成处分,认定国语日报社是政府捐助的财团法人。

教育部随即以法人主管机关角色,要求国语日报在收到处分书1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议,配合修正纳入捐助章程条文,报请教育部同意变更后,依修正后的捐助章程,配合办理董事改选,但国语日报不服处分,提起行政诉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审认为,国语日报社成立时,未有超过财产总额之50%来自于政府,非政府捐助的财团法人,判决撤销教育部的处分,教育部不服提上诉,声明废弃原判决并驳回国语日报一审之诉。

但最高行政法院二审认定,教育部处分要求国语日报社召开董事会修正捐助章程、设置监察人、限定董事的组成与资格,并办理董事改选事宜等事项,但这些变更应由民事法院裁定,教育部身为主管机关只有声请权,无权迳以行政处分为之,驳回教育部上诉、判决败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