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妹为养男友卖身…被逼「试车」完才能上工!首脑曝:每月下海至少10次

▲国中少女为了赚钱缴房租、养男友,1个月至少5至10次下海援交。(图/翻摄pakutaso)

记者徐恺昕/台北报导

邱、王2男子共同经营应召站,专门媒介13岁少女援交,以约7:3比例抽成,接客1次3500元少女可抽2500元,其中每名少女下海前还得经历「试车」,邱男认可后才能开始上工,行径相当变态夸张。法院一审判邱、王各处有期徒刑14、11年;二审减轻为12、10年,并科罚金5万元,皆得易服劳役。全案可上诉。

邱男2015年间在脸书开出「时薪2000元至2500元」的高额征人消息,并强调只收女性人员,在陆续录取4名国一少女后,同年9月开始媒介她们从事性交易,每接客一回3500元,其中1000元由邱、王平分,剩下全归少女所有。

其中,为确保少女真的知道如何替客人服务,邱男还以性教学为由,规定每名少女下海前都要让他「试车」,通过后即可正式上工。法庭上邱男坦言,曾有1名少女来应征时,表示自己要缴房租、养男友,因此每月最少会媒介她5到10次性交易。

▲法官勘验少女照片,发现他们都相当稚嫩,完全不像成年人。(图/取自pakuta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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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王男否认自己曾带国中妹做性交易,但其中1名受害少女就出面指称,每次前去指定地点都是王男骑机车载她,过程中2人还都会聊天,她固定都用LINE跟王男联络,也会把钱交给他,期间他们还曾单独出来做;另3名少女则肯定证称,就是邱、王2人一起在经营应召站。

法院审理时勘验4名受害女子照片,发现她们面容都相当稚嫩,明显就不像成年女子,认为邱、王2人不思正途谋生,甚至还对少女「试车」,严重影响她们身心甚钜,一审依法判处邱、王有期徒刑各14年、11年;二审为遵循「罪刑相当原则」,决议对2人减刑,邱、王各处有期徒刑12、10年,并科罚金5万元,皆得易服劳役。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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