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说少女下海卖淫 2男哄「指导性爱技巧」上工前先试车

新北市2名男子媒介未成年少女援交,竟还以指导性爱技巧为由先对她们「试车」。(图/示意图,非当事人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陈姓男子和年仅15岁的国中少女交往,双方发生超过10次的性行为;事后陈男因为缺钱花用,怂恿小女友下海卖淫。同时间陈男又和郑姓友人搭讪3名少女,并且不断游说她们援交,并且趁机以「指导性爱技巧」为由,先后对3少女「试车」。检方13日依违反儿童与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与妨害性自主罪起诉。

检警调查发现,20多岁的陈姓男子在去年9月和少女交往,之后陆续发生10多次的性行为。之后两人都因为缺钱花用,陈男因此提议让小女友下海援交赚钱。另外陈男和另名郑姓友人,事后也在网路刊登打工讯息,借此搭讪到3名少女,得知她们也缺钱花用,称说要帮她们媒介性交易。

3名少女事后在陈男和郑男的媒介下,陆续和11名男客发生性交易,每次收费约3500至4000元,少女可以获得2000至2500元,剩下的再由陈、郑2人均分。去年11月,郑男以「指导性爱技巧」为由,和其中1名少女发生性关系;陈男则是在负责载送少女援交等待男客时,直接要求先和少女嘿咻,双方至少就发生4次性关系。

警方事后循线逮捕陈、郑2人,讯后均坦承确实和少女发生性关系,少女们则表示是有经过同意,并没有被胁迫。新北地检署13日依违反儿童与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起诉陈男与郑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