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雷达站正副主官未请假 偷跑去聚餐!法官怒批忽视法纪

海军海洋监侦指挥部第一中队雷达东引雷达站黄姓少校站长及张姓上尉副站长2022年8月间,未经请假即擅离配置地,外出至餐厅餐叙。(翻摄国家文化记忆库)

海军海洋监侦指挥部第一中队雷达东引雷达站,黄姓少校站长及张姓上尉副站长,在2022年8月间,未经请假即擅离配置地,外出至餐厅餐叙,经高雄宪兵队移送连江地检署,2名军官坦承犯行。连江地方法院日前宣判,法官考量黄犯后仍戮力从公,处1年1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张则处拘役30日,缓刑2年,病并向公库支付5万及2万元。

判决指出,2022年8月11日,黄姓站长担任东引雷达站驻站官即留守主管,明知应全天24小时在东引雷达站观通东站营区内待命,以应付突发状况,竟未经正式请假程序,于下午5时32分至晚间7时40分离开营区,从事体能活动及前往餐厅参加餐叙。

张姓副站长于2022年8月11日下午5时至晚间10时担任东引雷达站值更官,明知自己未经正式请假及更换值班程序,竟于11日下午5时17分擅离东引雷达站至餐厅参加餐叙活动,同日晚间11时30分才返回营区。

判决表示,黄姓站长犯《陆海空军刑法》第42条第1项之长官擅离部属、配置地及担任警戒职务之人擅离勤务所在地等罪,张姓副站长则犯担任警戒职务之人擅离勤务所在地罪。

法官认为,被告2人为职业军人及东引雷达站担任警戒职务之人,黄更为该营区内留守长官,对于配置地长官所应负职责,知之甚详,竟于排定留守值班时间,未依规定完成正式请假程序或找人代理,亦无正当理由擅离,并在外逗留,放任勤务无人可处理之境地,2人忽视法纪,有亏职守,所为实属不该。

法官指出,审酌被告2人犯后坦承犯行态度,考量犯罪动机、目的、手段、离营时间长短,黄姓站长屡获军方多次记功且于犯后仍戮力从公等情节,2人均系贪图一时之便而擅离,经过侦查、审判,当知所警惕,日后应无再犯之虞,因此宣告缓刑2年,以励自新。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