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摆摊难 卖报婆婆气:去市政府有什么用?
在捷运地下街卖报纸的阿嬷,经媒体报导引发广大回响,有位无名氏花钱买下阿嬷所有报纸,只是阿嬷每天躲警察、躲保全也不是办法,到底哪里可以让他合法摆摊?问了台北市社会局、劳工局、公园处,得到的答案恐怕让人失望,因为现在真的没有地方可以让她合法摆地摊卖报纸。
在台北车站地下街卖报纸的老婆婆张爱宝,今年已经84岁,来自浙江宁波,因为丈夫和儿子相继因病过世,为了养活自己才出来卖报纸。
一份报纸15元,不等阿嬷找零,民众付了20元拿了报纸就走,卖报阿嬷张爱宝弯着身体,一个人默默整理报纸,她说,「保全也赶,这里捷运也赶,上面的铁路也有赶。」
没摆在熟悉的角落,就是因为不断被驱赶,下午4点一到,阿嬷依旧推着报纸出现在地下街,7月23日经过东森新闻报导,当天就有匿名人士把阿嬷批来的300份报纸全数买了下来,只是明明右眼全盲,为什么阿婆会说,她申请不到身障证明?
实地到区公所询问如何申请身心障碍证明,区公所人员说,「麻烦你帮我填一下这个表格」。
要申请身障证明,首先得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公所填写申请单,然后到医院由医师团队做资格鉴定,之后报告会送到卫生局进行审核通过后,再送社会局认定,符合资格就能领到身障证明。信义区公所社会课课员林怡君表示,「我们的鉴定,它主要是以优眼那只眼睛的视力为主。」
公共场所合法卖报,难难难!
就算领到身障证明,现在阿嬷卖报的车站地下街也是不能卖,马路边人行道也不行;过去摆摊的青年公园,尽管有一小块地区规划为视障者爱心就业区,但也只能从事按摩工作,不能卖报纸,只有像是在台北市政府管辖的庇护工场,阿嬷提出申请,只要店家同意,或许能在角落摆个摊。
卖报婆婆却说,「到市政府去有什么用,去市政府有什么用?一份也卖不掉,我跟你讲。」庇护工场的地点,阿嬷觉得买报人潮不够多不适合,但碍于现今法规,阿嬷想在公共场所合法卖报,真的没办法。(新闻来源:东森新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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