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先购房 后建制”模式,圆灵活就业人员安居梦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史自强
据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为推动全市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圆灵活就业人员安居梦,因地制宜推出“好房进万家”活动,推广实施“先购房、后建制”业务办理新模式。
此项活动分批次开展。首批以景县、饶阳县、安平县、深州市为试点,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意愿及自身经营状况、项目规模等实际情况,每个县市选择2个楼盘为试点合作项目。第二批为普惠性质,即在总结第一批经验成果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予以推广。
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试点4县市的合作楼盘购房,可先选定房源,再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根据开户人贷款需求及家庭情况,依规为其规划缴存金额等缴存事项,并推算其贷款时限,同时出具《个人缴存职工额度证明信》,明确预计贷款时间。房地产开发企业见证明信予以确认并保留房源,并提醒购房人按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缴存,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等,都是参照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享受权益与单位职工无差别。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个人缴存账户后,按照缴存协议约定完成缴存义务,最快半年后即可获得不少于50万元的个人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