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占「机车停等区」遭罚!汽车驾驶硬拗 照片曝光秒败诉
▲重型机车停等红灯时,占用机车停等区。(图/翻摄自新北市政府官方网站)
许多汽车或重型机车驾驶在停等红灯时,都会不自觉的往前滑行至机车停等区,然而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道路交通处罚条例规定。裁决处处长李忠台表示,新北市自今年1月至6月违规案件就有2万件,而依据规定最高可罚新台币1200元。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表示,月前一名汽车驾驶收到一张「红灯时占用机车停等区」的交通罚单,驾驶人声称照片是由正后方拍摄,无法认定他所驾驶的汽车误停在机车停等区内,对于检举内容不服从,因而提起行政诉讼。
对此,法官认为路口号志明显为红灯,车辆依规定应于停止线前停车,驾驶虽主张检举照片无法证明汽车有占用机车停等区,但从检举照片中发现,机车停等区之长方形标线,明显在其汽车的前、后轮之间,因此判决败诉。
裁决处处长李忠台表示,常有汽车或黄红牌大型重机车于停等红灯时,占用机车停等区停放进而影响机车驾驶,若经民众检举或警察举发,则可依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60条第2项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规定,最高罚新台币1200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汽机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时,遇到行人穿越,不论是否有号志指示或交通指挥人员,均应暂停让行人通行。另外裁决处也呼吁,若未遵守规定,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可处新台币1200元至3600元罚锾。
▼汽车停等红灯时,占用机车停等区。(图/翻摄自新北市政府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