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豹潭事件引爆理赔争议 不合规儿童保单 月底全下架
儿童意外险、旅平险更新四大方向
10月虎豹潭的溺水意外也让寿险业淹大水。由于有四位罹难者不满15岁,投保的意外险(即伤害险)或旅平险,只能退还保费,引发争议,金管会紧急要求承保寿险公司以善尽社会责任的角度,给付丧葬费用61.5万元,且全面检视寿险公司现售的意外险及旅平险,若条款规定15岁以下身故只退还保费者,将全面下架。
保险局局长施琼华16日将亲自主持拍板会议,要确定四大方向,一、若有承保15岁以下儿童,未来将要求伤害险与旅平险身故应给付丧葬费用,现依法为61.5万元,亦或是单纯只有意外医疗保障(一般很少这类保单),必须让保户清楚知道,不能有错误认知。
二、是同一被保险人未满15岁时的寿险、伤害险等身故保额要合计,超过61.5万元者,要告知保户,让其选择身故时退还保费,或不再额外多投保,此部分应新增保户确认书。
三、是2010年2月3日之后投保的意外险(含旅平险),在2020年6月之后不幸因意外身故,且年龄未满15岁者,都应给付丧葬费用,没有给付公司要在2021年底前补付。
四、是寿险公会要在会议后将完整配套方案交到保险局,保险局核覆后的七天内,不合规定的意外险一律暂停销售、下架。
也就是最慢11月底前,所有意外险、旅平险要更新为未满15岁的被保险人若因意外身故,应给付丧葬费用的机制。
保险法107条规范未满15岁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额,2008年以来已更动过三次,2010年2月3日到2020年6月11日之间,未满15岁被保险人身故只能退还已缴保费或帐户价值,但因发生0206大地震、复兴航空坠机、普悠玛出轨等意外,身故儿童完全没有身故保障,立法院又修正条文在2020年6月12日之后未满15岁身故可以给付丧葬费用,依遗赠税法的丧葬费用扣除额1/2,即61.5万元给付。
今年10月16日虎豹潭二大四小溺水事件,有两家大型寿险公司承保四名儿童的意外险或旅平险,依契约内容只退保费,保险公司后来给付10万元慰问金,仍是引发家属不满,闹上金管会,引发这场风暴。
两家承保寿险公司的保单并没有违法,但以「落实社会责任」将给付丧葬费用,寿险公司未依新保险法修正的意外险或旅平险,一律要下架、重新设计,2020年6月12日之后若有只退保费者,亦要补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