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与无锡南长区签订区域整体开发协议

观点地产网讯

6月18日晚,华夏幸福(600340,股吧)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江苏无锡南长区约定区域的合作协议议案》,同意公司与无锡市南长区进行合作整体开发"无锡(南长)国家传感信息中心项目"。

涉及到的项目委托区域约3.52平方公里,位于江苏无锡南长区,东邻运河,西至南湖大道南至梁塘河,北至快速内环路,其中保留区域约854亩,委托区域内可整理供出让的建设用地面积约1.38平方公里(约合2070亩)为合作开发区域。

整个项目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全部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完成一定比例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开发进度分两期:起步期(2012年-2014年),开发面积达到1400亩;发展成熟期(2015年-2016年),开发面积达到2070亩。

根据合作协议,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整个区域内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并完成委托区域内建设用地的前期土地征转并形成建设用地。华夏幸福则负责投入全部资金进行委托区域的开发建设及管理工作。

协议约定,该委托事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委托期限为15年,期间,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政府对华夏幸福的委托合作是排他性的、非经华夏幸福同意不可撤销或变更的。

同时,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政府必须保证,在该委托区域范围内不再设立其它同样模式的委托区域,还必须确保委托区域有不低于200亩的建设用地指标供华夏幸福进行先期开发建设。

在委托费用方面双方确认,合作开发区域内所产生的收入的区级留成部分优先支付华夏幸福各具体委托事项投资成本保本收益(税后10%)后,剩余部分按照45%的比例支付华夏幸福,作为其进行各项具体委托事项的投资回报。

为了该项目的顺利进行,华夏幸福须于本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保证金共计1亿元汇入双方共管账户,项目保证金将直接转为本项目拆迁补偿及基础设施建设款项

对于该项目的签订,华夏幸福称,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2年度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