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赐轮搁浅酿1死! 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公布调查报告:船长负全责

长荣长赐轮3月下旬在苏伊士运河搁浅。(图/路透

记者张靖榕综合外电报导

长荣长赐轮(Ever Given)被扣苏伊士运河,埃及伊斯梅莉亚市经济法院裁定预防性扣押;苏伊士运河当局起初要求赔偿金为9.16亿美元(约新台币254亿元),但与日本船东正荣汽船始终乔不拢,正在持续交涉中。局长雷比(Osama Rabie)26日公布调查报告,指出本事件造成1人死亡,而长赐轮堵死运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事故责任全归于船长

综合外电报导,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局长雷比表示,长赐轮于3月23日发生事故前确实有其他船只通过运河,由北面进入的就有12艘且全部安全通过,但由于当天恶劣天气若长赐轮船长以此为由要求延后通过运河,管理当局会立刻应允,而且身为船长亦有权提出更改船舶行程的要求,尽管船长声称是因天气因素导致事故发生,但船长本身并未采取任何设施避免意外发生。

▲据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局长雷比指出,在营救长赐轮期间一艘船只沉没,1人死亡。(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由于长赐轮船籍设在巴拿马,巴拿马大使访问埃及期间,雷比宣称正荣汽船并没有对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有足够的认识。他说许多海事单位设备船只在救援期间都有损坏的情形发生,而且管理局的一艘船只更直接沉没,造成1名参与救援的人员死亡,此外还有运河管理局的材料以及名誉损失等。

雷比表示基于良善立意的原则,在事故解决后他们应船东要求没有立即展开法律行动,等待整整11天,但在双方交涉多次未果后,管理局被迫将纠纷搬上法庭。他指出由于船长需负起全责,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在事故中的角色便是协调营救,并未有任何事故责任;当前埃及法院的判决限制船长及船员不得下船离开埃及,但仍同意放行2名不得不亲自处理私人事务的船员离开。

雷比指出运河管理局最初根据他们自己推估的货物货柜和船只损耗价值,粗估为20亿美元(约新台币555亿元),因此要求船东先付赔偿金9.16亿美元,才准许放船;然而多次交涉未果,管理局将赔偿金降至5.5亿美元(约新台币),而只要2亿美元(约新台币55.5亿元)的首付款缴清,就答应放行长赐轮。雷比表示这些赔偿金一部分是要作为奖金颁发给每一位从事救援工作的人,而赔偿金额本身就是按照货物价值与船舶本身价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