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跟老公有染 正宫向小三泼酸全身17%灼伤
小三遭正宫泼硫酸全身17%酌伤。(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一名高雄留姓妇人因怀疑丈夫和市场摆摊的陈姓妇人有染,竟拿硫酸到市场对陈女泼酸,导致陈女脸部、前胸及左眼受到侵蚀毁容。事后留女逃亡10年,直到去年才遭到警方逮捕,高雄地院依重伤害罪判处6年6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2004年6月18日上午11时,留女携带1瓶装有硫酸的绿色塑胶瓶,前往市场找寻陈女,抵达陈女摊位后,朝着陈女身体及脸部泼洒硫酸,使陈女左眼、脸部、胸前及双侧上肢2至3度灼伤,占体表面积17%。
陈女经过多次清创植皮才让伤口愈合,因受伤后有许多后遗症,疤痕也会永久存在,就算透过整形手术也难以恢复原状,让陈女生心理受到极大影响。但留女犯案后在外逃亡10年,直到2019年才被警方逮捕。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留女仅因怀疑丈夫与陈女有染,竟泼酸导致陈女毁容,使其陈女内心受到极大创伤,事后没有和解还逃亡10年,最后依重伤害罪判刑6年6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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