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擬訂SRF再利用管理辦法 最快年底前公告

环境部筹组「SRF营运体检辅导团」,将于9月完成体检报告,后续整合燃料、空污等相关法规,拟订定固体再生燃料原料用事业废弃物共通性再利用管理办法,最快年底前公告施行。

环境部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针对固体再生燃料(SRF)的管理,现阶段已依废弃物清理法授权订有制造技术指引及品质规范,为提升指引与品质规范管理位阶,将整并现行SRF管理规定,强化料源管理、制造规范、使用管理及申报监控,拟订定固体再生燃料原料用事业废弃物共通性再利用管理办法。

环境部指出,相关办法目前已初拟修法方向及条文草案,后续于征询汇整各界意见后,将依行政程序于年底前公告施行,以提升法规位阶。

环境部自民国108年起推动可燃废弃资源燃料化,109年订定「固体再生燃料制造技术指引与品质规范」,112年滚动检讨修正,规范包含废弃物料源、制造厂应设置必要设备、品质管理、后端使用设施种类及污染防制设施等,并订有SRF品质标准。

环境部于今年6月至今已陆续预告5项子法修正草案,针对资源循环燃料(如SRF)使用等衍生的空气污染课题,加严燃料成分、空气污染防制设备、排放标准及检测频率等规定,以落实污染防制工作。

另外,环境部今年筹组「SRF营运体检辅导团」,将于9月份完成体检报告及对外说明,同时就辅导过程发现问题研议精进管理措施,针对使用SRF燃料、检讨及整合空污相关法规等,纳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