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籲解約晶鼎焚化爐興建案 經濟部:依契約規定處理

环团9日上午在经济部前抗议晶鼎焚化炉兴建案,呼吁经济部尽速终止契约,否则不排除520后再发动抗议。中央社

彰化晶鼎焚化炉兴建案受到当地居民强烈反弹,环团今天前往经济部陈情。经济部表示,已与晶鼎公司召开协调委员会,处理晶鼎提出不可抗力因素等事由,后续将根据委员会认定和建议,依照投资契约规定处理。

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等环保团体今天早上在经济部前陈情,提出晶鼎焚化炉重大违约,经济部立即停止兴建、尽速解约罚款的诉求;立法院会上周也通过民众党团提案,要求立即停止在彰滨工业区兴建晶鼎焚化炉。

经济部产业园区管理局透过新闻稿表示,近日也有立法院决议督促行政部门处理后续,经济部会依照促参法规定,以及投资契约规定,检讨后续作为。

经济部官员说明,依照促参法,4月已召开由专家学者组成的协调委员会。由于晶鼎提出有民众抗议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焚化炉兴建案受阻,但委员认为晶鼎应提出更具体理由和佐证,委员会预计5月再度召开,认定是否为不可抗力因素。

至于经济部后续是否要与晶鼎解约,官员表示,将依照委员会给予的认定和建议,依照契约进行后续处理。

经济部表示,为因应地方政府于2019年起,多次发函表达有废弃物处理困境,园管局依据废弃物清理法落实事业废弃物产源管理的责任,依促参法公开招商后,签订投资契约,取得营运权,且已通过环评,因此仍须遵循法制程序、依法依约办理。

对于环团抗议晶鼎公司遭地方政府认定违法动工,且施工前说明会办理方式未符合规定,经济部表示,已督促晶鼎应合乎促参、环评及建筑法相关规定,办理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