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经济学奖两位得主 「契约理论」受肯定

▲2016诺贝尔经济学奖,由英美学者哈特(Oliver Hart)及芬兰学者荷姆斯壮(Bengt Holmstrom)获得。(图/翻摄自Nobel Prize)记者叶佳华台北报导

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10日揭晓,由英美学者哈特(Oliver Hart)及芬兰学者荷姆斯壮(Bengt Holmstrom)两位共享,其获奖原因是对于「契约理论」的贡献

前台经院六所所长杨家彦表示,其理论主要的基本概念是指,企业组织相关成员,包括员工供应商客户等利害关系人,以契约方式建立关系,达到企业生产交易目的,并且以数学模型推论出,企业所有权交付于掌握有形资产的股东,对企业运作是最效率的安排。

杨家彦认为,从多次经济学诺贝尔奖颁给新制度经济学派学者,也说明了诺贝尔奖是极为肯定经济学研究领域中,经济组织与制度面向重要性。对于未来的经济发展,也特别具有3大时代涵义

第一,金融海啸过后,全球经济的货币制度、信用制度显现非常严重的缺失,第二,面对当前互联网科技发展,将可能大幅改变契约订定与执行的成本结构,并改变企业营运模式与经济组织的未来走向,意味着旧法规可能跟不上企业组织改变的冲突将随之来临,第三,过去的经济学重视「效率」,过度忽略了企业组织对价值分配影响与重要性,因此才会衍生很多贫富不均的问题,甚至是金融制度产生严重缺失等情况出现。

中央大学经济系教授邱俊荣表示,从诺贝尔学奖颁给契约理论的研究学者可看出,当前经济学上越来越少人研究,如何把有限资源有效利用,点出过去资源没有被妥善利用,造成全球暖化等问题。

因此,邱俊荣说,此次将诺贝尔经济学奖颁给两位学者,就是要唤醒大家能对资源有效运用方式,有更进一步的认识,而不要盲目沉溺在资源的耗用,另外,也凸显公司治理议题越显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