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柠檬车」可退货!经济部预告汽车买卖定型契约修正案

图文/7car 小七车观点

经济部预告新版汽车买卖定型化契约,将现行 1998 年时公布的汽车买卖定型化契约大幅修改,赋予消费者交车 180 天或行驶 1.2 万公里后,前往保养手册规定地点维修同一瑕疵超过 4 次仍未解决,或是累积 30 天以上无法使用,便可向业者请求解除契约,或是更换同款等值新车

前述无法使用累积 30 天,不含业者已提供代步车或补贴代步费用情况,也不消费者未依照通知取车。除此之外,消费者也可享有至少 3 天审阅期,同时订金不得超过超过总价之 10%,除非是消费者购买车款为选配车、订制车或是限量车,业者与消费者间另有约定。

经济部也在本次预告的新版汽车买卖定型化契约,针对重大瑕疵定义,让消费者有权利请求更换新车,包括行驶时起火燃烧,或是行驶中暴冲/煞车失灵/熄火故障/引擎温度升高至极限等,若有危害生命安全之其他重大瑕疵亦囊括在内。新法规草案预告后,还须送至行政院及立法院审查,最后才会发布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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