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解约换车!经济部正式回应柠檬车法 「烂新车」Bye

▲若消费者买到的新车有重大瑕疵,肯定会相当生气。(图/记者张庆辉摄)

消费中心综合报导

不少人辛苦存钱要买台代步车,但花大钱却买到「烂新车」绝对让人气坏,对此有民众在八月连署希望发起台湾柠檬车法」,期望能有解决之道出现,如今经济部终于释出正式声明回应,表示往后若遇到此问题,消费者可选择解约或换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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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在8月4日于「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上提出,「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法律制定- -要求车商车辆缺陷负责」,昨(18日)经济部正式回应柠檬车法案议题,包括重大瑕疵新车的处理方式、履修不复新车如何解决。

▲今年八月有民众在平台上连署,获得超过五千人附议,如今经济部正式回应。(图/翻摄自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

经济部指出,台湾应比照美国柠檬车法规,不应由车厂自行规定;重大瑕疵新车问题,拟修正以往业者的定型化条款,认为「以交车30日或行驶5,000公里为基准」对消费者不公平,应修正为「交车后120日或行驶12,000公里为最低门槛」。

履修不复新车方面规划修正草案「交车后120日或行驶12,000公里之内,经4次以上维修仍无法回复正常机能;或交车后120日内,因回厂维修导致累积无法使用天数达30天以上,消费者可解约或更换新车」。

▲经济部指出,若遇到重大问题,消费者可解约或换新车。(图/记者张庆辉摄)

提及柠檬车整修后再出售部份,适用「中古汽车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相关规定,且需标明车况重大事项等资讯、负瑕疵担保责任,并提供一年保固。

后续正式推动事宜,经济部预计要在107年1月底前邀相关机关、公协会专家学者、消费者保护团体等召开修正草案座谈会,届时一同决议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