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天内新车问题修不好可退费!台版柠檬车法案修正版审议通过
▲据了解,台湾汽车买卖定型化契约修正草案日前已由消保会议审议通过,确切施行时间有待经济部进一步规划。(图/达志示意图,以下同)
距离上次修正已有10年时间的「台版柠檬车法案」:汽车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之修正草案内容,日前行政院消保处证实,草案已由消保会议审议通过;未来交车180天、里程数1.2万公里内的市售新车,倘若出现重大故障情事(引擎起火、车辆暴冲),或是同样故障事宜经原厂维修4次以上仍无法修复时,车主有权向车厂提起新车更换或是解约退费等动作。
不过行政院消保处表示,即便草案已审议通过,但施办时间仍有待经济部进一步规划,同时该草案最为核心的第三方独立鉴定机构,则必须由交通部进行筹备组建。
▲不少车主仍觉得台版柠檬车法案对于消费者保障仍有稍嫌不足之处。
其实早在2019年7月,经济部就曾对外预告将针对现行汽车买卖定型化契约进行修正;不过在当时,仍有车主团体质疑整体保障不足、时限/里程数太短,导致双方一直均无共识,进而导致草案延宕至今仍无进一步的进度。
不过严格说起来,日前通过的修正草案版本,与2019年经济部公布的内容并无太多差异;除了原有的表定180天期限、1.2万公里内出现重大瑕疵,或经业者维修两次以上仍未修复,车主有权要求车厂更换新车或解约外:本次修正草案更新增了「屡修不复」条文,倘若期限内新车因同一瑕疵维修达4次以上仍无法修复,或是因机能瑕疵导致累计30天以上无法使用车辆,车主都可迳行要求车厂进行换车/解约。
▲不过也有车主团体表示,屡修不复条文内当中备注的车主未依通知取车、车厂提供代步车、补贴代步费用皆不累计于30天期限内,有疑似为车厂开后门之嫌。
行政院消保处表示,在修正法案通过后,目前已建议交通部参考南韩设置独立的瑕疵车鉴定委员会,借此树立汽车瑕疵认定机制的公正性;目前交通部也已着手进行规划,最快在今年2月就能够提出概略方向;不过消保处也不讳言,「台版柠檬车法案」何时能够正式施办上路?主导权仍取决于经济部,目前经济部也没有释出任何后续的时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