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连假串连!反同婚锁定29立委曝光 推「公投施行法」还要修法

图文/镜周刊

同性婚姻争议,政院中性方式提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已送进立法院审查,不过,反同婚团体不埋单,趁着228连假积极串连。本刊独家取得反同婚团体游说修法版本及游说名单,不但仿效行政院以《公投第12案施行法》为名提出专法草案,连《民法》也要修,主张直接在法律中明定婚姻「只限一男一女」,并已锁定蓝绿共29名立委积极游说,盼跨过连署成案门槛。

知情人士透露,反同婚势力由长老教会南部分会、基督教部分教会(如灵粮堂系统),以及下一代幸福联盟联手合作,更兵分2路,除了拟定游说立委连署的清册,还分配责任区,一一说服锁定的29名立委;另一方面,南部长老教会已预计下周将登报发表,南部长老教会针对同婚法案的声明,目前包括高雄中会、台南中会等单位的分会议长都会署名。

本刊并独家取得反同婚势力游说蓝绿立委的责任分配名册,遭锁定的立委有29人,国民党有20人,包括廖国栋黄昭顺王金平陈宜民江启臣、沈智慧、陈超明徐志荣颜宽恒马文君、许淑华、罗明才、林德福费鸿泰郑天财蒋乃辛陈学圣吕玉玲林为洲,以及因涉贿选案二审遭判有期徒刑4年、褫夺公权4年而暂时停职的简东明

民进党则有6人,包括劉櫂豪、赵天麟许智杰张廖万坚、黄国书苏治芬;另有亲民党的周陈秀霞无党籍高金素梅,以及未明确列出名字的「彰化立委」。

游说立委的责任分配上,北部由下一代幸福联盟理事长曾献莹、台北士林灵粮堂牧师刘群茂负责,桃竹苗由中坜浸信会黄炯榕牧师、新竹灵粮堂主任牧师苗其杰负责,中部由台中东海灵粮堂牧师林进泰负责,台东由城市生命泉纯福音教会牧师张信一负责,南部则由台南圣教会牧师高敏智、高雄浸宣武昌教会顾问牧师郑博仁、长老教会牧师机嘉胜等人负责。

反同婚势力在去年九合一大选后,一直主张专法要以「同性共同生活法」为名,反对「同性婚姻」入法,但就在政院提出试图避开民间「同婚」「同性配偶」「同性伴侣」等名词争论,以专法形式、中性取名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后,本刊掌握,反同婚不甘示弱,近日积极串连后决定依样画葫芦,改比照政院「施行法」的方式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内容仍仅允许20岁以上同性2人,成立「同性家属关系」,而非婚姻关系

不只如此,反同婚团体还另外提出《民法》修正草案,根据本刊独家取得的法案内容,他们主张修改《民法》第980条,要求「结婚限于一男一女之结合,男未满18岁,女未满16岁者,不得结婚。」

在提案说明中,此草案提到,「现行民法第972条,虽明定『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惟婚姻相关条文并无『应限定在一男一女之结合』之规定,故依民国107年全国性公民投票第10案之开票结果,将『一男一女之结合』之婚姻定义明定于民法第980条。」

至于反同婚团体所提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则有17条,并明定,「相同性别、满20岁且未受监护宣告之2人,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之目的,得成立同性家属关系」,财产上,双方可「用书面互约提供之财产,属于双方公同共有」,遗产分配上,双方当事人可在不违反「特留分」规定的范围内,「协议互为遗产分配」,若未协议则推定可分配到遗产的一半,另也规定有同性家属或配偶者,不得与他人成立同性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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