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鸣:碳费+碳交易 促成多元减量

环境部气候变迁署副署长黄伟鸣。(主办单位提供)

环境部长彭启明8月宣布台湾正式进入碳定价时代,第二届「大南方高峰论坛」邀请环境部气候变迁署副署长黄伟鸣专题演讲「我国碳定价与碳费征收制定策略」,强调征收碳费对整体经济影响不大,更设计以减碳为前提的碳费优惠制度,并搭配碳交易,加速产业减量。

黄伟鸣表示,立法院2023年三读通过《气候变迁因应法》,其中「碳费」就是启动「碳定价」最重要课题,「碳定价」即为二氧化碳制定价格,旨在利用经济诱因,减少污染物或温室气体排放,世界银行今年报告显示,全球共75个国家地区实施碳定价,台湾实施碳费也被列入其中。

黄伟鸣也指出,环境部今年8月已公告攸关碳费征收的3项子法,最关键的碳费征收费率正由学者、专家、民间团体及机关代表组成的碳费费率审议会讨论,非环境部单独决策。

但他说明,碳费征收方式是收费排放量乘以一般费率或优惠费率,并为避免特定产业承受过大冲击,设计「高碳泄漏事业」适用0.2、0.4及0.6的「碳泄漏风险系数值」,而适用前提是企业须提出并达成自主减量计划;换言之,环境部设计碳费优惠制度,建构在企业减碳的基础。碳费征收对象还可利用非碳费征收对象取得的减量额度(俗称碳权),扣抵碳费。

黄伟鸣强调,碳费搭配碳交易,可促成国内多元减量,其中征收碳费目的不是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而是透过自主减量计划促成减量,达成我国减量目标,协助产业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