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1萬元才能看房 大學生預付訂金租屋…苦等未見「女屋主」

租屋情境示意图。图/Ingimage

魏姓大学生1日在网路查找租屋资讯,与自称屋主的女子约定高雄小港区看屋并汇新台币1万多元给对方,未料今天无法联系上屋主,惊觉疑遭骗报警求助,全案朝诈欺等罪嫌侦办。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发布新闻稿表示,年约21岁魏男1日在脸书(Facebook)社团中看见小港区山明路一带有租屋讯息,并与发文者加入LINE帐号了解租屋内容。

警方指出,自称屋主的女子向魏男表示,需先预付2个月订金至指定帐户就能看房,2日从魏男取得汇款1万4000元,并约定今天上午10时至指定地点看屋。

警方表示,魏男抵达约定地点后,苦等无人且无法联系上屋主,惊觉有诈并通报警方协处。全案依规定受理,由侦查队朝诈欺等罪嫌侦办。

警方指出,租屋诈骗层出不穷,5月14日也曾受理1件类似假租屋诈欺案,案情及手法相同,但因被害人遭诈受款帐户所有人户籍地为台中市,全案5月24日移转由台中市警方侦办。

警方表示,诈骗集团会先在脸书社团张贴租屋广告吸引租客,再以预付订金先看屋话术,引诱被害人汇款。民众签约前切勿交付金钱给自称房东的网友,若有疑虑应拨打110或165查证,并保存与诈骗集团成员通联纪录或简讯,向所在地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