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修改:拟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中新经纬6月21日电 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黄海华表示,为强化会计监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本次会计法修改加大了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有媒体问及:会计法修正草案中,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是否会有所提高?在该法与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处罚规定的衔接方面,立法机关有何考虑?

黄海华称,为强化会计监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本次会计法修改加大了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10类会计违法行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造假行为,以及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提高了罚款额度。

黄海华表示,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在坚持严的基调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处罚规定。此外,修正草案保留了现行法关于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的规定。(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