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照惊见未婚妻「脖子种草莓」 他心软原谅却换来「7年空白」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取自librestock)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南一名尤姓男子婚前在拍摄婚纱照时,发现未婚妻脖子上有吻痕,之后更在厕所看见可疑卫生纸尤男本想取消婚约,但请帖已寄发,加上女方不断哭求谅解,才如期完婚。半年后,他怀疑妻子婚外情,从此分居、各自生活7年,虽然女方否认且不愿离婚;但台南地院法官判准离婚,全案可上诉。

2009年期间,尤男婚前拍摄婚纱时,发现未婚妻颈部被种草莓,但对方矢口否认;隔年4月,他又在厕所内发现沾染精液的卫生纸,女方才承认,与他交往期间另与一位陈姓男子有染

尤男原本气得想取消婚约,但未婚妻一直哭求原谅,加上结婚请帖已寄发给亲友、婚纱也拍完,加上宴客餐厅已下订单,所以决定给对方一次机会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达志影像

由于婚前早埋下不信任种子,尤男结婚半年后,在娘家发现疑似妻子出轨的证据,便和对方起了口角,最后干脆搬到外面住,展开近7年分居生活。

尤男后向台南地院诉请离婚;然而,尤妻不愿意离婚,强调自己并没有婚外情,之所以未住在一起,是因为工作关系。她表示,婚后半年间,丈夫和她在娘家过夜,某天对方说她有婚外情,就吵架并将东西搬走,后来的1、2年内,老公每隔1、2个月还是会见她,但没有过夜。

判决书指出,夫妻俩登记结婚,婚后未育子女。另外,法官认为,两人分居期间,除了因合购健康食品联络外,其余时间几乎零互动,近2年甚至未曾见面,造成心结与怨怼越益增深,彼此间的情爱已丧失殆尽,而双方都有责任,也应负相同的责任,于是判决离婚,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