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贵松松!日4电力公司申请「重启5座核电厂」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日本311地震引发福岛核灾,事后各家核电全面暂停运转进行检查政府也着手制定新的核电安全标准。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下周在核电站实施新安全标准,5日下午北海道关西四国九州4 家电力公司完成通知手续,考虑申请5座核电厂10机组重启的安全审查

福岛事件后,各家电力公司依照规定,重启核电厂必须经由地方政府同意。除了4 家电力公司提出申请外,对东京电力公司来说,核灾后火力发电所需燃料费暴涨,成为巨大的财务负担,已连续3年亏损,如今社长广濑直己拜会新潟县柏崎市长田洋,并提出说明,希望申请重启柏崎刈羽核电厂6、7号机组的安全审查。

▲福岛核灾后,日本各家核电厂全面停运检查。(图/翻摄自网路)

提出申请的是北海道电力公司泊核电厂1至3号机、关西电力公司大饭核电厂3、4号机,及高滨核电厂3、4号机(位于福井县)、四国电力公司伊方核电厂3号机(位于爱媛县)、北九州电力公司川内核电厂1、2号机(位于鹿儿岛县),共5座核电厂10机组。

实施审查的原子能规制厅,拥有因应核电厂设备及地震、海啸专长为主的职员,以80人组成3个小组,针对每座核电厂进行审查,审查时间需半年以上;作业结束后,电力公司是否能重启核电厂,还须获得核电厂所在的地方自治体同意。日本吸取核灾教训停机的核电厂若要重启,必须符合新标准,关卡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