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妒弟媳「能穿高跟鞋」 轻熟女师「推2小姪子下水库」溺死

▲羡慕别人能穿高跟鞋女老师下杀手。(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甘肃合作市32岁某小学老师2年前看到自己的弟媳穿着跟高鞋,便想起自己因为脚伤无法再套上,心中是羡慕与忌妒。而这思想竟然产生恨意,最后痛下毒手把表弟的一对子女推下水库,造成孩子们溺水死亡。

华商报报导,「我羡慕、忌妒她可以穿高跟鞋!」刑事裁定书显示,被告人李晓娟供述,2016年5月7日自己因为右侧踝骨骨折入院治疗,之后就没再睡好过,一想到回不到原来的样子就觉得人生很没意思,开始慢慢讨厌一切事物,「两个月后,我看见表弟的老婆穿着高跟鞋,心里就很不舒服,我羡慕她。」经鉴定她患有抑郁症(忧郁症)。

不健全的心灵最后还是发生憾事,2016年8月23日14时许,李晓娟开车来到表弟经营广告装潢店,趁这对夫妻外出期间,将孩子从店内带走,接着抵达鹿儿水电站水坝附近。她先后将表侄子阳阳表侄女馨馨抱到水库崖边推下,随后自己跳入水库。

警方调查,李晓娟落水后本能地抓住水库岸边树枝爬上岸,馨馨则是生前溺水窒息而亡;阳阳头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造成颅脑损伤致昏迷或濒死期溺亡。

据了解,李晓娟在还没有发病之前,多位同事证明,她工作认真积极,与人相处也没有问题,但是自从受伤之后电话也不接,情绪变得越来越烦躁,晚上经常不睡觉,和别人也不交往,怕见人,特别爱哭,而且多次流露出轻生的念头

2017年11月,甘南藏族自治州中院审理该案,认为被告人李晓娟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鉴于被告人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具有自首情节及被告人亲属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结合本案查明的事实,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晓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