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东岸停车场爆弊案!大日开发行贿又作假帐 官商11人被起诉

▲基隆东岸、信二停车场爆出弊案,检方今日侦结起诉11人。(图/记者郭世贤翻摄,下同)

记者郭世贤、吴佩蓁/基隆报导

基隆市东岸、信二立体停车场整建工程前年传出弊案,大日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苏幸福,2018至2022年经营基隆市东岸停车场时,为了避免有缺失影响续约,多次向基隆市府交通处临时雇员陈文辉行贿共95万元,2022年大日公司为取得信二立体停车场标案,又再度向陈文辉行贿百万,陈文辉与贺姓技正将其他厂商标案资料泄密给苏男,最终让大日公司成功取得标案。基隆地检署今(28日)侦结,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起诉陈男,贺男则依涉嫌泄漏机密文件起诉。

起诉书指出,基隆市政府2015年9月间公开招商办理「基隆市东岸立体停车场营运移转案」(下称东岸停车场案),由大日公司取得最优申请人资格,双方并订立经营权契约。大日公司负责人苏幸福为求营运顺利,从2018年2月东岸停车场商场开幕后至2022年7月期间,多次以现金行贿陈文辉,前前后后共交付95万元,陈收贿后,常在交通处实施督导前,将职务上知悉的交通处内部督导重点、客诉等情形,告知苏幸福或大日公司人员,使大日公司能提前因应,以免被列缺失,影响后续续约。

此外,基隆市政府2022年1月间公开招标办理「信二停车场委托经营管理案」,苏幸福为了成功拿下标案,事前便承诺陈文辉若事成将以100万元作为报酬,陈文辉为了贪图不法报酬,利用其职务,借机探得投标厂商名称、家数、投标金额后,再将这些机密事项传讯泄漏给大日公司员工;同年3月2日又用手机,拍下信二停车场委托经营管理标案工作小组初审意见报告传给大日员工。

另外,贺姓技正在开标前,利用职务之便将信二停车场经营管理财务试算表、营运月报表、停车率调查表等机密资料,交付给陈文辉,再由陈文辉将文件以手机拍照后,透过通讯软体传送给大日公司员工,在开标前泄漏足以造成不公平竞争的资料给大日公司,最终让大日公司获得标案,苏也将100万元交付陈文辉。

检方还查出,廉政署2019年10月间向基市府调阅东岸停车场案相关资料,贺姓技正以电话告知大日员工这项讯息,并提供交通处回复的签呈内容。

检方在侦办过程中发现,大日公司负责人苏幸福指示员工以不实统一发票,逃漏营业税额80万9590元;另于2016年至2021年间,每月指示员工短报10%营收,逃漏营业税151万9899元,逃漏税共计232万9489元。

此外,基隆市府与大日公司签订东岸停车场案契约书,约定经营权利金计算以「预估年收入」为基准,超过部分由双方各分得50%。苏幸福为避免实际总营收超过预估年收入,2016年短报营收818万9543元;大日公司将东岸停车场商场租给主富服装公司(NET),苏指示员工将每月280万元租金中的30万元,佯称签订软体合约收取款项,再指示大日会计人员开立发票给NET,降低大日租金收入,7个月短报210万元。

大日公司向基市府不实陈报2016年度东岸停车场总营业额为7984万4518元,未逾预估营收8041万元,以此诈术获免向基市府缴纳经营权利金486万2031元。

基隆地检署今(28)日依贪污、伪造文书、诈欺得利、税捐法等罪嫌,起诉苏幸福、陈文辉、贺姓技正及大日员工共11人,其中,苏幸福除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交付贿赂罪,另与大日员工涉犯违反公司法逃漏税员及刑法诈欺得利、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另8名大日员工分别涉违反公司法、会计法等罪。大日副总经理陈信宏涉犯刑法诈欺得利罪,以向公库支付2万元条件获缓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