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夫去意识也拒绝无效医疗 他们这样贯彻…

澄清医院自成立「预立医疗照护咨商门诊」,有咨商团队进驻,协助个案和其二等亲完成预立医疗决定书签署。(冯惠宜翻摄)

澄清医院家医科主任张惠雯指出,台湾病人自主权利法」已于年初正式实施,未来只要完成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其医疗委任代理人都不得违背签订者预立的医疗照护。(冯惠宜摄)

拒绝老病后无效医疗,除了签署DNR(放弃急救),还必须完成「预立医疗决定书」更能贯彻执行;台湾「病人自主权利法」已于年初正式实施后,澄清医院成立预立医疗自主咨商门诊,医师发现完成医疗自主的个案,大半都不想因重大疾病拖垮子女,都想在生命走到终点时,给子女一份最后的「礼物」。

一对70多岁的夫妻,在45岁的独生子陪同下,到澄清医院接受预立医疗自主咨商门诊,两夫妻愿意放弃施行维持生命治疗,怕儿子不舍与不愿,一起接受医师、护理师、社工师、心理师的团队咨商,这对夫妻认为将来重大疾病的后端医疗费用,极可能成为拖垮儿子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们愿意完成法律程序,为自己生命最后一哩路做主。

澄清医院家医科主任张惠雯表示,刚开始咨商时,这对夫妻的独生子是含泪劝阻,表示他会尽心尽力照顾父母,由于老夫妻的坚持和慰藉,当儿子的成为他们预立医疗自主的合法见证人,完成法律程序。最后这位儿子也完成自己预立医疗自主的签定,这是一家人都接受预立医疗自主的特殊案例

张惠雯指出,台湾「病人自主权利法」已于年初正式实施,预立医疗自主是预约一旦因疾病或重大意外时,任何医疗已无更好的进展时由医疗委任代理人监督下让医护贯彻病人期待的照护模式

要做预立医疗决定之前,必须先做「预立医疗照护咨商」,让相关的人员都能知道意愿人的想法和决定,并参与讨论。在咨商过程中张惠雯也发现,因为少子化和低薪,签订者不只不想因无效医疗让自身备受折磨,也拖垮至亲

澄清医院自成立「预立医疗照护咨商门诊」,有咨商团队进驻,依政府规定自费,费用2500元,对象具完全行为能力人,需有二等亲内家属至少一人参加讨论与见证,当预立医疗决定成立,是具有法律效力之临终医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