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看布袋戏!叔公带到后台扯衣狂看喊:比姐姐小 还逼她碰雕
▲女童遭叔公以偷看胸部、抚摸私处及逼碰生殖器,猥亵得逞。(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记者陈羿妏/台南报导
台南一名11岁女童小花(化名)2015年5月3日与家人参与台南庙宇建醮活动,观看叔公阿水(化名)演出布袋戏。孰料,阿水却趁演出空档,见小花独自一人时,带小花至戏棚后台偷看胸部、抚摸私处猥亵,并在活动结束后,以有平板电脑可用为由,骗到家里,逼碰生殖器,猥亵得逞。一审台南地院依法将阿水判刑4年6月,案经上诉,二审日前台南高分院维持原判,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水为布袋戏演出人员,与小花为远房亲戚关系,2015年5月3日小花一家人到台南一间庙宇参与3年1次的建醮活动,并观看阿水表演布袋戏。孰料,演出空档之际,阿水见小花独自一人站在戏棚外观望,邀对方至戏棚后台,先是拉开小花衣领,看着胸部喊着「怎么比姐姐小」、「让我看一下」,不顾小花拒绝,接续将手伸进内裤里,抚摸小花私处,猥亵得逞,结束还留下自己的电话,要求与小花继续联系。
同年7、8月暑假期间,小花虽无意愿与阿水见面,但担心对方会借口骚扰,便决定向对方开口要昂贵的平板电脑,盼对方会因无力负担,打退堂鼓,遂拨打电话与阿水提出提出这项要求。怎料,阿水得知后便答应,随后以家中有平板电脑可使用为由,载小花到家里,并于一进门将小花强压至床上强吻,见小花开始哭泣时停手,惟载送小花离开前,他曾上厕所,但上完竟刻意没拉裤子拉链,露出生殖器逼小花碰触,猥亵得逞。直到小花2018年4月辅导老师诉说一切,校方通报处理,全案因此曝光。
▲女童担心被骂,迟迟不敢向家人开口。(示意图/免费图库123RF)
一审台南地院将阿水判刑4年6月,而案经上诉,阿水仍否认犯行,辩称小花是为了平板电脑挟怨报复,才会诬陷提告。法官调查,小花事发后不敢与家人说,是担心被爸妈骂「为什么给人家乱摸」,且爸爸是重伦理辈分的人,因此不敢不理会阿水;另外小花也说到,先前她与同学交换礼物时,曾提出贵重东西的要求,当时同学们纷纷认为不可能便作罢,她才会因此向阿水要一台平板电脑,想说对方会知难而退。
法官勘验辅导纪录、出庭作证时,阿水质问「我从布袋戏台离开也不曾打过电话,也不曾去过妳家找妳,为何妳说怕我、在闪我?」结果小花听完,当场情绪失控、大声咆叫「你最好有来我家找我」,足认案发迄今已5年多,小花仍有情绪失控、大声咆叫等创伤反应。
法官综合上述,不采信阿水说词,认为阿水身为长辈,不知爱护后辈,还为逞一己性欲,违反小花意愿猥亵,于法院审理时也未表示歉意,难认态度良好,日前维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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