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同意票仅4万8693人 黄国昌罢免案确定不通过!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上午前往投票。(图/记者杨佳颖摄)

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北北基安定力量联盟」所发起的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罢免案,12月16日8时至16时正式投票。黄国昌上午8时50分亲自前往白云里民活动中心投票;安定力量主席孙继正则在上午10时到汐止国小投票。根据新北市选委会晚间统计开票结果,同意罢免票数仅4.8万、不同意票数2.1万,罢免案确定未过关。

黄国昌罢免案16日举行投票,这也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在2016年修法降低门槛后,首次适用的投票案,举行范围则为新北市第12选区,涵盖汐止区、金山区、万里区、瑞芳区、平溪区、双溪区、贡寮区等7区,选举人总共有25万5551人,共240个投票所。罢免门槛为同意罢免达63888票,且多于不同意才能通过。

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罢免门槛必须满足两大条件,一是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另一个就是同意罢免票数须达到总选举人数四分之一以上,换算下来为6万3888票,罢免案才算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也规定,若罢免案未通过,在该被罢免人之任期内,不得对其再为罢免案之提议。

另外,若罢免案通过或否决之票数不实,足认有影响投票结果之虞,选委会、检察官、被罢免人或罢免案提议人之领衔人,得于罢免投票结果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罢免案提议人之领衔人或被罢免人为被告,向管辖法院提起罢免案通过或否决无效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