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聚餐性骚扰女校友 嘉大财金系主任:脚再过来一点

台北中心综合报导

国立嘉义大学财务金融学系教授王毓敏以介绍金融界朋友为由,邀请刚毕业、还在银行试用期工作的女校友参加聚餐王男用餐时,多次在餐桌下伸手抚摸她大腿内侧、腰部,更将手伸进她短裤内摸臀部新北地院依《性骚扰防治法》处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48岁的王毓敏乃该名女校友(简称A女)就读嘉义大学财务金融学系时的系主任兼教授,因而与她结识。A女毕业后于2014 年11月1 日参加系友活动,王男因而得悉她于某金融机构就职并处于试用期,遂邀她参加他与几位金融界友人新北市的聚餐。

聚餐当天, 王男利用A女坐在他右边、大家目光办法看清楚桌底下发生什么事,同时A女也不好抗拒,接二连三的多次在桌下以右手抚摸她的左脚大腿、左脚大腿内侧及腰部。

A女表示,「他用右手放在我的左大腿上,然后由外侧往内侧摸,甚至一边用左手敬酒,一边就用右手摸我大腿、有时搂一下我的腰、甚至捏一下我的屁股,他捏完我屁股,我就马上起身传LINE给我朋友告知他我受到骚扰的事情,希望友人告诉我该怎么做比较容易脱身。」

惊吓之余,A女曾多次起身离开座位,用LINE向友人求救。友人建议她离开,但A女怕工作不保,只好返回座位,刻意改变坐姿方向把脚移开,没想到王男还对她说「脚再靠过来一点」,并继续抚摸她的大腿,手还从A女背后伸进右边衣服下摆、再往下伸进裤头抚摸她的臀部上围,行为令人相当反感。最后被害人忍无可忍,借口要去新庄找朋友,才成功逃出火坑

王男矢口否认有何性骚扰犯行,不但辩称当晚用餐时未触碰A女,饭局结束后还有拨打电话给她,关心她是否平安到家;A虽然没接电话,但事后有回电,语气也没有异状。他说,聚餐时拍团体照,A女的表情愉悦,还说如果A女遭性骚扰,大可求救或当面制止。

A女指证历历,加上2人过去并无恩怨,其友人也作证当晚多次接获她来电求救,而团体照是在性骚扰事件之前拍摄的,加上监视器画面的确显示A女至少离席5次,甚至有长达5分钟的情形,因此法院认定王男犯行明确。新北地院审酌王男所受教育程度甚高,既为A女教授、长辈,却不知以身作则,无视女性的性自主人格尊严,任意触摸她身体,欠缺尊重个人对于身体自主权利观念,虽然没有造成A女身体上的伤害,但造成她心理恐惧及不安,又否认犯行,毫无悔意,最后依《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处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